做好信访回访工作,能有效保障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使群众合理诉求得以妥善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方式,对已了结的信访举报件开展回访,有效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
群众信访工作,显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跟踪,狠抓落实。通过回访,表示政府对上访者反映问题的重视;通过回访,弄清事实的真相;通过回访,督促基层政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通过回访,教育上访者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遇到问题要相信政府,解决问题要合理合法。
有时候,即使问题已经解决,通过回访,可以和上访者建立更加亲密信赖的关系,通过解决一个上访者的问题,在政府与上访者之间构建信赖的关系,促使问题的合理合法和谐解决,从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信访回访,很多地方的经验都值得借鉴。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办结信访件定期回访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打分,架起干群连心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纪委监委根据信访件复杂程度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实名举报件回访制度;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开展回头看,主动下访,重点回访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线索不处置、审查调查不全面、问题处理不到位不彻底等情况。
俗话说“民富则国富,民强则国强,国家昌盛则民族亦昌盛”。只有领导干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多跑腿、沉下去,主动“下访”群众,撸起袖子干事,脚踏实地干事,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做践行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并且合理利用手中的权力,造福一方百姓,才能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国家才会更加富强。
“群众小事情,纪委的大事情。”对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回访,才能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结果群众满意不满意,这也是职能部门查漏补缺的重要途径。各地都需要完善信访回访机制,做好信访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