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记者在一次跨省检查暗访中发现,面对问题,有的基层干部“马上就办”表态快,但落实解决无行动、无效果,甚至不惜“临时抱佛脚”造假搪塞。这种只承诺不行动,甚至“变了味”的“马上就办”,与把事情办实办好的初衷背道而驰,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日常工作中,类似变了味的“马上就办”还有很多,突出表现为: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表态多于行动,找不到问题症结,“挂着空挡踩油门”,兜兜转转问题依旧;有的表示重视,“正在了解推进中”,但长期无下文……此外,一些地方之前成立的“马上就办”办公室,本意是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但实际效果甚微,还留下了形式主义的诟病。
之所以出现各种变味走形的“马上就办”,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对问题情况不熟,口头表示要立即行动,但面对问题束手无策。二是缺乏相应的跟踪追责机制,很少有干部因为表态后“没有下文”而受处分,这就使得“马上就办”沦为少数基层干部的口头禅。三是问责泛化。一名乡镇干部表示,很多时候自己也知道“马上办不了”,但是在问责压力下,只能以表态先“过关”。
“马上就办”关键在“办”,不能只承诺不行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和作风建设,防止“马上就办”沦为耍嘴皮子、摆花架子的表面文章。对于可以“马上办”的工作,党员干部要按规矩立马办,不办就要追责。对于不能“马上办”的,也应向上级部门说明情况及困难,上级部门也要给时限、给激励、给帮助,做好并完善追踪机制,真正实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