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0日获悉,为克服融资供需信息不对称、社会机构利用不足、解决融资难方法不多、多元融资渠道利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辽宁省政府出台多项举措,以转型升级、新兴、科技和高成长性企业为服务重点,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质量更高的金融服务。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沈阳要建立完善的投贷联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保障机制作用,满足试点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参与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试点金融机构优先在省内试点地区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对科技创新企业扩大信贷投放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
避免银行单方面抽贷、断贷、停贷
推进银行加大信贷支持,满足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充分利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合理增长。对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推动银行机构有针对性地运用收回再贷、续贷展期、债务重组等手段,保持企业融资规模。对贷款余额3亿元以上且债权银行3家以上的资金困难企业,组织银行机构在企业债委会机制框架下统一协调行动,避免单方面抽贷、断贷、停贷。
率先在沈建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
率先在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建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为全省科技与新兴企业,提供持续的社会化股权投资服务。在经验积累、方法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具备条件的重点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推广,探索建设覆盖全省、产融结合特点突出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序列。选择科技或金融活跃的金融商贸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孵化器与金融相结合的联合招商活动,将金融服务直接嵌入双创活动密集区域。
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增强信贷服务有效性
推动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领域,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推动银行机构对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投放循环贷款、展期续贷、年审制贷款等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开发、推广“税易贷”“创业贷”等各类信用贷款产品。推进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工作,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获得再贷款能力。
加强资本市场渠道建设,激发企业运用资本工具的意愿和需求。组织力量加强对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的指导培育,实行“点对点”融资服务。将拟上市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关优惠政策《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拟上市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扩展至新三板拟挂牌企业。 (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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