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各地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认真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地要调整完善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要坚持公益属性、分类管理,坚持分级审批、属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
《意见》强调,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要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民办教育收费分类管理,完善学校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完善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政策和国际学生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教育培养成本调查,规范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加强教育收费治理,要落实教育收费监管责任,完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机制,加大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基础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