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这是中央层面近期又一次提及“反垄断”。
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开会议,就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也提出“要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
反垄断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点任务。结合近期几次会议释放出的信号,“依法反垄断”工作必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有关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发力点与聚焦点。
要扎实做好“依法反垄断”工作的专业要素准备。反垄断是个“专业活儿”。我国当前的反垄断制度系统中,在对于垄断的认定程序、裁断标准、处罚度量等方面还存在制度“豁口”,直接导致行政、司法机关以及相关专业人士往往莫衷一是,降低了反垄断效率。如果能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之机,让规范与实际更好对接,就能让原有反垄断体系和程序更高效、标准更科学、处罚更有力。
要走好“依法反垄断”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赋能”。现实中,一些企业往往会顶着惠民之名行垄断之实:“先舍后得”的垄断模式,大家已经见怪不怪。这就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和资源投入,对社会公众和媒体进行辨识、判断垄断行为的“知识赋能”,同时为他们提供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相关垄断行为与企业的“行动赋能”,让大企业的垄断野心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反垄断绝不是对企业发展的阻碍。在市场上,大树底下好乘凉,无可厚非;可如果大树底下寸草不生,那市场就是病态的,需要市场监管及时干预。在高质量发展的语境中,让好生意人做好生意,让企业在生财的同时激发市场生机、增进生活福祉,这才是我们一定要搞好“依法反垄断”工作的核心原因。(作者系新华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