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丈夫打伤学生家长背后说明什么

2020-11-30 11:28:33 来源: 河南法制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高风

  11月27日,众多媒体报道了辽宁省沈阳市第127中学教师丈夫打伤学生家长一事,引发社会关注。28日,沈阳市铁西区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该事件开展调查。据悉,涉事教师丈夫刘某受到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涉事教师金某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已受到停职、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初步处理。

  过去一段时期,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已成为风气,成为影响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质量的严重问题,引起公众不满。有人指责部分教师在课堂上不认真教学,在课后组织有偿补课,影响教师社会形象。

  教育部门明令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但仍有个别教师暗度陈仓,私下组织有偿补课,学生及家长对此敢怒而不敢言。本次事件中,一名家长公开举报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触及了补课教师的利益,更挑战了教师的“权威”,引起教师丈夫的不满。

  有偿补课是不对的。在自己做错的前提下,又报复举报人,就是错上加错。动手打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暴力伤害,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补课教师的丈夫缺乏法治意识,最终受到行政拘留,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也受到社会关注,师德受到质疑。冲动打家长的暴戾之气更让教师家庭的形象受损。

  前一段,一名家长退家长群的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教师在整个教育环节中的职责、教师和学生家庭的对应关系、现代教育中的家校互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点和潜在的矛盾隐患。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不仅仅是学生课业负担转嫁给家长,教师的权威凌驾于家长之上,教师的安排要求让家长们应接不暇等问题。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传承几千年的良好师德师风不能就此失传。

  此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不仅是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而且是整个教育大环境问题,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思考。事件还暴露出当前的教育管理、教师行为规范已经与当前的网络化时代不相适应。

  因此,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制定符合网络化时代的教育管理服务规则,明确家庭和校方在教育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机构和教师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防止出现越轨越权和失职塞责行为。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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