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书武)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15年度新乡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将于7月份开始征收,8月31日截止。
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均应参加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每人每年只要缴纳70元,就可以在本年度内享受到最高支付28万元的待遇,还可以享受最高1万元的意外伤残保险和1.5万元的意外事故保险。
同时,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按实际住院天数以每天20元的标准给付住院津贴。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这个补充保险每年只缴纳一次,有些单位和职工容易忘记。如果没有按时缴费,就享受不到大额医疗费报销待遇。为此,市医保局特意提醒单位和职工,不要错过缴纳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的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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