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市总工会、市弱势群体帮扶中心决定对患有尿毒症、白血病、肾脏移植、骨髓移植的困难职工、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本次救助范围、对象为新乡市建有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职工或其配偶、子女;具有新乡市辖区内户口的困难群众。其中2007年至2012年间已接受过新乡市弱势群体帮扶中心专项救助的此次不再重复救助。
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焦耀) 8月29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了缓解困难职工、困难群众患重大病症治疗期间因高额医疗费而带来的困难,市总工会、市弱势群体帮扶中心决定对患有尿毒症、白血病、肾脏移植、骨髓移植的困难职工、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
据了解,本次救助范围、对象为新乡市建有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职工或其配偶、子女;具有新乡市辖区内户口的困难群众。其中2007年至2012年间已接受过新乡市弱势群体帮扶中心专项救助的此次不再重复救助。参与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在此次救助活动中,市总工会、市弱势群体帮扶中心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对本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并充分发挥工会的帮扶网络优势,联系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困难群众的摸底调查、汇总申报工作。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负责组织本系统困难职工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调查情况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 9月6日前报市弱势群体帮扶中心,并做好困难职工、困难群众电子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工作。
在救助调查中,各单位应实事求是,不瞒报、不漏报、不缺项,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市弱势群体帮扶中心将组织医院的专业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不实者,取消其救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