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14种 门诊(重症)慢性病 鉴定程序简化

2021-04-02 11:35:23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李蕊) 4月1日,记者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我市决定从,对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肝硬化等14个病种鉴定程序进行简化。

据了解,简化鉴定程序的病种有14个,分别是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源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慢性心功能衰竭、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糖尿病并发症、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帕金森氏病、癫病、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参保人员根据所申报病种,选择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随时申报。申报时,参保人员本人或委托人应携带与申报病种相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两年以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复印专用章)、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申报医师填写《新乡市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鉴定申请表》等相关证件及证明。待鉴定通过后,申报人当月就可以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

市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与过去相比,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每年一次集中申报改为随时申报、当月鉴定、当月享受待遇,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申报人。

此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市经过研究决定对于2020年正在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除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不再复审直接顺延一年待遇。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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