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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入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通称“《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取消抽检不合格车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切实保障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
据了解,今年9月,工信部发布的《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共有7家企业的8个车型不符合生产一致性要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新能源乘用车
2家企业的2个车型产品不符合相应要求,涉及30分钟最高车速、前排座椅安全带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新能源客车
4家企业的4个车型产品不符合相应要求,涉及说明书、整备质量、座椅面料燃烧速度、整车铭牌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三、新能源专用车
2家企业的2个车型产品不符合相应要求,涉及驾驶室两侧喷涂的字样高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整备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附: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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