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部分民营银行野蛮生长 引导回归服务实体经济薄弱环节

2021-10-15 17:14:26 来源: 经济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郭子源

  日前,多家民营银行收到监管部门罚单,违法违规事实均涉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笔者认为,务必警惕部分民营银行野蛮生长,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其回归服务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初心。

  从2014年首批5家民营银行开启试点至今,民营银行发展已走过七年历程,在我国银行机构体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民营银行有“民资、民企、民营”三大特征。所谓民资,是指从股权结构看,民营银行的全部股东均为中资民营企业,其资本金全部来自民间资本;所谓民企,是指从服务对象看,民营银行以服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为本职;所谓民营,是指从治理结构看,民营银行按照市场机制自主经营管理,相较于国有银行具有一定灵活性。

  国家推进民营银行发展的初衷,是丰富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增强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然而,部分民营银行经营行为已严重违背初心。有的偏离主业,盲目垒大户、摊大饼,埋下风险隐患;有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如通过不公允定价的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向房地产项目违规放贷;有的“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不到位,主要发起人尤其是第一大股东强势、过度介入银行经营管理。

  究其原因,既与监管不到位、民营资本逐利本性有关,也与民营银行某些“先天不足”劣势有关。

  以民营银行普遍面临的资本金补充难题为例。资本金是银行经营的本钱。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不少民营银行出现资本金缺口。如何补充?从内源渠道看,由于民营银行成立时间较短,有的甚至尚未盈利,没有足够的利润用于补充资本金;从外源渠道看,一是发债,二是增资扩股,但这两条途径均受阻。若发债,按照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发债需满足近三年连续盈利等多项要求和监管指标,大部分“新生儿”无法达标。若增资扩股,大股东虽有意愿有实力,但又受限于30%的持股比例上限。

  在这种“先天不足”因素影响下,部分民营银行不被市场看好,加之此前颇具吸引力的员工持股激励措施无法落地,导致一些专业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经营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内控合规短板凸显。但是,“先天不足”不是违法违规经营的借口。发展民营银行必须坚守风险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为此,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民营银行发展掣肘问题,出台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逐步缓解资本金补充政策障碍,同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监管举措,进一步释放民营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潜能。

  接下来,民营银行务必回归本源、保持定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与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互补发展。一是发挥机制优势,审慎、稳步推进业务创新、服务创新、流程创新、管理创新;二是充分借力股东资源,深耕股东所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实体企业金融需求;三是善用金融科技,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

  从根本上看,民营银行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要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严防大股东干预民营银行正常经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防范不当关联交易风险;强化市场约束和提高透明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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