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额度发放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累计批准173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473.19亿美元,包括34家银行、67家证券公司、48家保险公司和24家信托类机构。其中,银行类合计额度248.7亿美元、证券类合计额度757.8亿美元、保险类合计376.53亿美元、信托类合计额度90.16亿美元。
据了解,QDII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下,有条件、有限度开放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的过渡性制度安排,是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QDII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培育国内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较好地防范了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的风险,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相对平稳有序。
记者梳理,自去年9月至今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已累计发放6轮QDII额度,共向89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330.36亿美元。具体看,去年9月发放33.6亿美元,11月初发放50.6亿美元,11月末发放42.96亿美元;今年1月发放90.2亿美元,3月发放88.5亿美元,5月发放24.5亿美元。到今年5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累计批准QDII额度1370.19亿美元。
“今年以来,QDII项下跨境资金有序流出,各机构特别是基金公司公募产品陆续推出,较好满足了境内居民不断增长的对外投资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分负责人表示,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大本轮QDII额度发放规模,向17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103亿美元。
有分析认为,本次发放额度较前6次明显增加,在推动境内金融机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稳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同时,也是抑制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的配套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坚持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进一步向外界表明中国政府对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和稳妥应对复杂外部环境变化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同时,也有利于疏导境内主体多样化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为境内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提供机会,促进跨境资产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当前全球政治经济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也可能进一步上升,客观上对境内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该负责人建议,QDII机构应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审慎经营决策,推动产品和投向多元化布局,不断优化境外资产配置,切实有效管控境外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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