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建议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搭建不良资产交易平台

2021-03-11 18:05:21 来源: 大河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大河网讯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提交了多份建议,其中关于加快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建议,王天宇表示,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中小银行也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继续做好不良资产处置,探索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对中小银行健康可发展尤为关键。

王天宇认为,当前,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着众多制约,风险抵补能力较弱、不良资产处置手段单一、司法处置效率较低。

记者了解到,当前,中小银行处置不良贷款处置手段主要有催收、诉讼、核销、批转等方式,批量转让最为常见,现金清收难度较大;但不良资产供大于需,资产包折价严重。

与此同时,司法处置作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主要方式,存在立案难、诉讼难和执行难等现象,并存在诉讼周期长、偿债率低等诸多问题,影响了处置效率,也对不良资产最终价值的实现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此,就如何更好地促进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王天宇提出以下建议:

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一是放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准入标准。建议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允许其跨区域开展业务;允许符合资格的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包;积极开展不良资产跨境转让,引进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二是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建议监管部门指导中小银行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不良资产处置,降低不良资产证券化准入门槛,推动中小银行发行安全、可拆分、可流通性、可回购、可处置的不良资产证券凭证。

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建议不良贷款转让试点银行延伸扩展到中小银行,缓解其不良贷款处置压力,加快资产价值变现;建议允许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抵(质)押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个人贷款批量转让,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四是给予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自主权。对于非大额信用卡不良,建议监管部门允许中小银行批量自主核销,无需上报核准。

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司法诉讼效率

一是加快推进金融法制改革。建议出台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完善执行标准,简化诉讼程序,缩短案件审理执行周期,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果,为化解金融风险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是构建法院与中小银行长效联络机制。建议监管部门、中小银行和地方法院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案件清理,及时解决处置不良资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法银执行工作联席会,法院将当前涉金融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最新执行状况,向中小银行通报,出具司法建议书,畅通法银交流渠道,预防可能发生的金融借贷风险。

三是建立金融案件专项处理机制。建议在地方法院成立金融案件专项合议庭,开辟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批量同类型金融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尽力做到当庭审理、当庭宣判、快速结案,缩短办案周期,以确保快速实现债权。

四是打造被执行人执行威慑机制。建议加大拒执惩罚力度,由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建立拒执罪快立、快审机制,有效运用刑事手段追究拒执责任。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规避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通报失信名单等方式对其进行威慑,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

建设不良资产交易平台

建议由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牵头,搭建全国统一标准的不良资产互联网处置平台,将其打造为不良资产处置、信息发布、交易撮合为一体的综合型平台,将不良资产变废为宝;提高标的资产透明度和披露信息的标准化,保证平台交易透明可靠,提升不良资产的交易效率。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对中小银行涉诉抵押资产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款,由纳税义务人依法缴纳。中小银行可依法接受纳税人的委托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事宜。二是简化中小银行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申报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三是针对中小银行新增的民营、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化解民营、小微企业不良资产。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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