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干三天多领四成工资,但你有权对加班说“不”

2021-02-08 09:26:32 来源: 大河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7日电 (熊思怡)春节长假将至,有人继续坚守岗位。依据有关规定,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加班,劳动者应被支付不低于3倍日工资的报酬。

  加班三天多领四成工资

  1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在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显示,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021年春节安排为: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12日至14日为法定节假日。即按照“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3倍日工资,其余4天2倍日工资”标准计算春节加班费用。

  假设某劳动者月工资收入为6000元,按人社部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则日工资为275.86元。如果该劳动者仅在3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将获加班费2482.74元,超过其月工资的四成。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多挣钱虽好,有人却更愿意趁着难得的假期放松身心。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春节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员工协商,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而且加班时间有限制。

  如果公司威胁开除辞退,劳动者又该如何应对?上海浦东法院日前发布案例,或可为广大“打工人”增添更多底气。

  据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号消息,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小张因拒绝公司春节假期携带电脑回家工作的要求被开除。经劳动仲裁,小张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2月3日,有媒体评论,“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不容侵犯,即便是节日期间要求员工加班,也应征得员工同意。假期仍派活,不服就辞退,如此严苛做法不仅失了人情味,也有违劳动法。”

  加班挣钱还是安心过年,今年春节你咋选?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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