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网络综艺节目乱象

2021-05-11 09:57:53 来源: 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张漫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综艺节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部分综艺节目中出现的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问题进行整治,打击非理性应援等行为。

  通知要求,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坚持价值引领,严把节目导向关,着力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文化空间,推动北京网络视听业高质量发展。网络综艺节目要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坚守底线红线。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力生产创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节目,绝不能在市场竞争中迷失方向。

  通知强调,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精品意识。网络综艺节目要扎根生活、贴近群众,展示励志人生,突出匠心奋斗,保持健康格调。坚决抵制粉丝的追星炒星行为,抵制虚假作秀、激化矛盾、享乐拜金、无聊游戏等不良行为,坚守社会的道德底线与审美底线。

  通知明确,北京将坚决打击非理性应援行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严格管理调控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抵制跟风扎堆、题材雷同、唯颜值流量、过度娱乐化等不良倾向。节目中不得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严禁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花钱买票”“集资打投”等形式进行数据造假,干扰节目选拔。

  通知还明确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严把网络综艺节目人员关,从严审核把关选手背景情况,严禁选用涉及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个人不良征信记录、舆论丑闻缠身、社会影响恶劣等问题的嘉宾选手。禁止未成年人参加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坚决杜绝包装炒作明星子女。力戒高价追星、铺张浪费,严格按照广电行政部门管理规定,影视明星参与网络综艺节目的片酬要控制在合理额度。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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