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但仍有个别商户“任性”大胆。近日,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接到市民的投诉,红旗区南大街上的一家电子烟店就被整改,商家进行了赔礼道歉并退还购买款。(《平原晚报》12月25日A03版报道)
不必讳言,一些商家为了一己之利,竟然置国家规定于不顾,向未成年人售烟,给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了一定影响,这个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商店是成年人经营的,理应知道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然而,位于红旗区南大街的YOOJ电子烟旗舰店却向来电人的女儿和同学售电子烟,这就是典型的明知故犯。来电人举报这样的商家,不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而且也是在“为民除害”。
确实如此,正如新闻报道中所写的那样,“来电人发现有很多学生在此店铺内购买过电子烟。”依此理解,这个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并非“首犯”,对待这样的商家,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好在,红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了解,对这个商家进行了劝阻、制止,并让商家书写整改方案,对来电人进行赔礼道歉并退还购买款。
表面看,来电人反映的只是个案,实际上,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售电子烟,而且售香烟,已经成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2004年,笔者从事记者工作时,就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一事调查后就发现,因为校园附近的商家具有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因此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问题也比较严重。
特别是,因为学生不敢把整盒烟放在身上,商家就推出了“化整为零”服务,把整盒烟拆开单支卖,不但方便学生购买,而且商家单支售价赚取的利润更高。因为商家“化整为零”售烟具有隐蔽性,家长和老师不容易发现,这样的商家很无良。
毫无疑问,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不但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表现,也是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漠视,这就是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暴露出来的真问题。
要想解决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问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尽到监管责任。只要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切实尽到监管责任,商家就不敢、不会、不能向未成年人售烟,其起到的监管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作为家长,都应当像这个来电人那样,一旦发现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就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这样不但可以对自己的孩子起到保护作用,而且还可以避免更多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社会积极意义很大。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