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缘何遭遇“落户难”

2020-06-17 17:59:46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15年前,他为了和不到法定婚龄的她结婚,曾伪造信息蒙混过关领取合法结婚证。15年后,他们的儿子因信息错误无法登记户口。如今,他离家出走一年有余,查无音信;她无法向别人证明结婚证上的她就是自己。这是一个一错再错,错上加错的故事。但孩子是无辜的,户口的事情总得解决。5月12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1

男婴母亲的真实身份信息与结婚证上的不符

今年1月,辉县的蒋女士在新乡市中心医院产下一名男婴,之后,其向医院提供了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医院为男婴出具了“出生医学证明”。因为出现疫情,蒋女士4月去辉县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给男婴登记户籍时,工作人员发现蒋女士的身份证信息与结婚证上的不符,便

拒绝给蒋女士办理户籍登记,并要求蒋女士的丈夫段某到场进一步核实。但蒋女士的丈夫在2019年4月中旬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随后,辉县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蒋女士丈夫的行踪进行调查,未发现他有任何使用身份证的痕迹和信息。

因蒋女士的身份证信息有误,无法给男婴登记户籍,辉县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就与蒋女士的原籍云南警方取得了联系,最终确认蒋女士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系伪造。

蒋女士说,她与丈夫结婚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及户口簿都是丈夫办理的,具体情况她并不清楚。

2

医院将原来给男婴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回暂扣

经询问蒋女士的亲属得知,蒋女士的丈夫段某兄弟两个,弟弟是智障,全家人就把传宗接代的唯一希望放在了蒋女士丈夫的身上。

2005年,段某经本村从云南那边嫁过来的熟人介绍认识了蒋女士,当时蒋女士还不够法定婚龄,段某为了尽快和她结婚就找人伪造了结婚登记所需要的相关材

料,然后去民政局“蒙混过关”,领了结婚证。结婚后,蒋女士把自己的户口从云南迁到了辉县市。

据介绍,段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之前也曾离家出走过,有时几天,有时几个月,只有这次离家的时间最长。段某没有音信,无法证明结婚证上的信息,这样就无法给男婴办理户籍登记。此时,新

乡市中心医院得知蒋女士的信息错误,便通知她将原来给孩子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回暂扣。

为尽快落实男婴户籍登记事宜,辉县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科建议,让蒋女士将男婴的出生证明由原来的双亲出生医学证明变更为单亲,以便派出所依据合法有效地办理户籍登记。

3

民政部门建议蒋女士通过法院起诉解决此事

按照派出所的建议,蒋女士与亲属到新乡市中心医院多次沟通后,还是一直未能变更。新乡市中心医院告知她,需要派出所出具蒋女士结婚证与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才能将原来办好的“出生医学证明”还给她。

蒋女士的亲属说:“派出所已经查明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是伪造的,又怎么可能会出具这样的证明呢?”

对此,新乡市中心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蒋女士当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

是按照她身份证上的信息办理的,后来发现身份证信息错误,就将开具好的“医学出生证明”追回了。其间,蒋女士和家人也多次去医院索要,但因为她提供不出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医院就没有还给她。

蒋女士的亲属说,蒋女士的结婚证是合法的,但上面的身份信息不符,所以结婚证不能用,而且她也无法证明结婚证上的她就是自己。既然无法证明蒋女士是蒋女士,那么蒋女士和段某就是同居关系。也就是说,

蒋女士现在是单身,可以为男婴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但蒋女士当初给医院提供的是已婚信息,所以医院觉得无法给蒋女士开具单亲“出生医学证明”。

针对蒋女士的实际情况,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称,蒋女士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由民政部门协助,才能恢复其“单身身份”,然后去医院给孩子开具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后,再依法给男婴办理户籍登记。

□记者陈曙光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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