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王新林)4月27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环境攻坚办)了解到,5月20日前,全市烟花爆竹库存要全部清零。
据了解,为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去年7月起,我市开始部署和逐步推进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2019年11月1日起我市《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开始实施,实现了由“限”到“禁”的深度推进,县(市)、区负责对市规划区以外区域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通告下发后,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相互配合,扎实推进禁售禁燃和库存清零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8家批发公司共计75.46万箱烟花爆竹,已清零49.22万箱,剩余26.24万箱未清零。
为做好烟花爆竹清零后续工作,市环境攻坚办、市财政局积极推动烟花爆竹公司经营转型,主动沟通协商补偿。目前,我市已先后为第一批完成库存清零的5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发放补偿资金共计1265.07万元,为第二批完成库存清零的4家公司发放补偿资金共计803.55万元,第三批完成资产评估库存未清零的6家公司补偿资金588.18万元正在办理。
为在省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烟花爆竹库存清零,我市要求5月20日前将库存烟花爆竹清零到位,转型资金补偿到位,并帮助指导经营公司顺利转型。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