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崔敬刘萌萌)4月10日,本报以《未超重却频收违法告知书车主质疑“千里眼”看走眼》为题,报道了市民杨先生在货车并未超重的情况下,途经卫辉市107国道动态称重检测点时,连续两次收到了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下达的《超限车辆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事件见报后,引起了社会关注。
4月13日,记者了解到,接到杨先生的复议申诉后,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进行了再次审核。最终,证实杨先生的货车并未超重,曾下达的《超限车辆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已被撤回。
有关其他车主对“千里眼”看走眼产生的质疑,4月13日,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相关负责人冯金明表示,该所已经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事发处称重检测系统的技术性进行了调查。他称系统并未发现问题或故障。
检测系统不存在故障,为何多名司机反映自己的货车未超重却被动态称重检测出超重?冯金明表示,目前该所正在处理此事,只要车主能够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都可以前去复议、申诉,同时也会交由法制部门再次审核。
冯金明介绍,之所以严格审核过程,是为了避免个别真正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车主“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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