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公园常有奇石“迎宾”、园林绿地动辄巨石“压镇”……近年来,部分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热衷花重金“移石造景”。“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移石造景”所用的景观石大多由政府采购,价格畸高,一块石头有价格数万元的,更有逾百万元的。这类工程同时还助推一些地方在河道无序取石,在山中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
“移石造景”并非个别现象。近年来多地政府纷纷推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高速公路两侧、城市绿化带内以及广场、公园、景区等区域,成为“移石造景”的集中场所。诚然,中国传统园林文化讲究“无水不成园,无石不成景”,但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不能盲目追求“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必须考虑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比如,在本就湖光山色、自成一景的地区,再移置石头搞人造景观,显然是多此一举。对于一些远离山区的平原城市来说,千里迢迢采购巨石进行点缀,更有劳民伤财之嫌。
近年来,一些地方河道无序取石、山中乱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严重破坏河流生态、山体环境,“移石造景”“大石进城”无疑是重要推手之一。更重要的是,景观石的价格标准不像其他产品可以看得见、摸得着,低则数万元高则上百万元,都是采购双方自己说了算,很容易滋生腐败。此前,多地出现过干部利用或插手政府采购景观石项目牟利的案件。
《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切实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搞过度“美化”城市出入口,严禁不切合实际挖湖堆山造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移石造景”就是典型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既无生态效果,也无实用价值,更带来公共财力的浪费。
“移石造景”这股歪风必须刹住。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财政采购景观石的规模和数量予以限制,严禁购买巨石、昂贵奇石。同时,各地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城市景观建设中做到就地取材、因地制宜,杜绝“形象工程”,防止“以石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