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成为弱者最有力的武器

2020-08-04 08:20:37 来源: 河南法制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董景娅

  7月29日,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的张某在父亲的陪同下,与女朋友李某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结婚证,却遭到工作人员拒绝。据了解,张某系三级精神残疾,女子李某为言语和智力多重残疾。在走访中,民政局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李某未说一句话,无肢体示意性动作,无法证实其是否愿意结婚。

  7月31日,面对网友质疑,涉事民政局回应此事称:“这俩人都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这种情形无法登记。”

  真相大白后,笔者和众多网友一样,松了口气:这不是歧视,这是对残疾女子的保护。婚姻法第五条、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在李某无法表达其结婚意愿甚至不知道结婚是什么的情况下,若按照男方的要求为其办理结婚证,属于干涉李某的婚姻自由,是对其人身权利的一种侵犯。非自愿的婚姻无疑是一把枷锁,若是她今后遭遇了家暴、虐待,谁能为她撑腰?

  这让笔者想起近日媒体报道的另一起案例。邱某和丈夫张某婚后感情不好,常因家庭琐事吵架。分居数月后,2019年7月3日1时许,张某来到邱某与儿子居住的小区,对邱某和儿子实施家庭暴力,邱某为防止儿子受伤,拿起水果刀向张某背部连刺三刀,致其重伤二级。今年6月24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邱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中,法律给了邱某说“不”的权利,给了她最有力的对抗家暴的武器。家暴违法已经成为共识,但仍有不少受害者因为顾忌选择隐忍、沉默,不敢反抗。该起案件告诉那些饱受家暴折磨的受害者:面对严重施暴者,可以依法正当防卫,勇敢反抗,法律会给她们公正的判决。

  从这两起事件中,笔者深切体会到,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切实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例、每一份判决书中。我们相信,在法律的保护下,弱势群体会更有勇气,生活会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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