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微商相对属于新生领域,关于教师能否做微商,各地没有统一规定。教育部规定了教师不准办补习班、不准搞有偿家教。教师从事微商经营活动,危害可能比办补习班、有偿家教更甚。毕竟补习班、家教的内容与教师本职工作密切相关,而微商则属于不务正业。花精力当微商,很可能导致教师教书育人的业务能力下降。同时,教师做微商,难免吸收学生家长为潜在客户群体,有以权谋私之嫌。因此,禁止教师做微商,有必要成为统一的、明确的规定。(尚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