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是门技术活 禁止擅自放生也是保护动物

2020-05-07 10:04:51 来源: 羊城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条例》对放生动物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社会团体组织的野生动物放归、增殖放流活动,禁止擅自实施放生活动。对于擅自放生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5月4日北京青年报)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放生的传统习俗,体现古人保护自然、爱护生命的价值观,《列子·说符篇》中就有相关记载。随着佛教传入中国之后,放生习俗得到进一步传播,时至今日,放生仍然是爱心人士表达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方式。

  北京立法禁止擅自放生活动,或许让一些经常放生的爱心人士不太能理解。但从保护野生动物、生态环境角度说,禁止擅自放生并不是剥夺人们的善心和放生权利,而是规范放生行为,让放生行为更加科学、正确,实质上是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实际上,放生是一门专业性比较强的技术活儿,正确、科学的放生必须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条件。既要充分考虑到动物的天性、习性,也要考虑到季节、时段、天气、地点、环境容纳量等多重因素,并不是简单地将动物在野外进行放归、放流。

  换言之,科学放生需要专业人士来做,并不是任何一个人只要有一片爱心、善心就可以干好放生这个活儿。只有满腔热情,盲目放生,轻则,放生变“杀生”,直接导致放生动物死亡;重则,破坏生态平衡,危害生态环境。比如,2016年8月,广州花地河中漂浮大量死鱼,经调查发现,市民放生,由于天气闷热,导致部分鱼死亡。更严重的是,任性放生滋生出放生产业链。据估计,全国每年放生的鱼、蛇、乌龟、鸟的总量约有两亿单位,这种放生产业链导致大量动物死亡,并且破坏捕捉地和放生地生物链的平衡状态。

  北京立法禁止擅自实施放生活动,并没有剥夺爱心人士的放生权利,爱心人士只是不能擅自放生,任性放生,而是可以参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社会团体组织的放生活动。这既能满足爱心人士通过放生表达个人善心,又能避免不科学放生行为造成杀生、破坏生态环境等恶果,还能通过科学放生活动,学习放生科学知识,可谓是一举多得。

  而且,从法律角度说,不科学的放生行为本就涉嫌违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北京立法禁止擅自放生,并配套罚款措施,能增强震慑力,有助于遏制擅自放生现象。

  总而言之,放生是爱心、善心,其目的是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呵护。禁止擅自放生是为实现科学放生,是让放生善心真正成善举,避免放生变“杀生”,目的也是保护野生动物。(张立美)

责任编辑:杨瑞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