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记录制度顾名思义,可以让文明行为有据可查,也可为相应的奖惩提供依据。文明行为记录和信用记录一样,提升人们对文明言行的重视,促进社会讲文明新风的形成。
让文明行为记录制度真正发挥出功效,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不容缺失。正如此前有媒体表示,文明行为记录体现了制度意识。据悉,记录的标准和程序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标准和程序不能缺失民意的支持,所以在制订过程中,有必要倾听各方面的声音。
文明行为记录制度离不开各界的共同努力。比如,《条例》指出,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职业规范要求,将文明行为培训纳入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对其职工、会员的文明行为进行表彰奖励。因此,对于相关单位来讲,应该增强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以促进文明水平的提升。
文明行为记录的推进,同样离不开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治。正所谓,既需要有“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更不应离开“不文明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也唯有对不文明行为真罚真管,让其处处难以容身,让讲文明者享受到实惠与奖励,才会让不文明行为“世风日下”,有力促进讲文明成为全社会追求的时尚。
另外,一些地方的先行经验也值得借鉴。比如,厦门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包括对单位和个人参与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的记录,并与信用“白鹭分”挂钩。记录责任部门每半年录入一次记录信息,信息录入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和年终绩效考评内容。个人不文明行为信息纳入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创建考评负面清单等等。
对于个人而言,应该认识到文明行为的重要性,要知道这不仅关乎着自身的素养,也彰显着城市的形象与品位。既要杜绝不文明行为,更须自觉成为讲文明的践行着,以共同推进文明社会的构建。也期待,文明行为记录制度能够得到广泛运用。 (杨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