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直播不能逾越法律边界

2020-04-20 10:22:03 来源: 河南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近日,一段粉丝飞踹“大衣哥”朱之文家门的视频热传。事后,朱之文表示因理解其是粉丝,虽行为不当,但自己不会追究责任。据山东单县公安局通报,目前,两名涉嫌寻衅滋事的嫌疑人董某伦、周某鲁均已抓获归案,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粉丝飞踹“大衣哥”朱之文家大门被治安处罚,再次以鲜活案例给广大粉丝和直播从业人员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警示他们追星与直播都不能逾越法律边界,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进行。否则,即使明星本人表示不追究责任,仍然需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从法律角度说,朱之文即使是明星,仍然具有肖像权,也拥有拒绝他人上门的权利,有权禁止他人直播其生活,也有权要求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下架直播其生活的视频。只不过“大衣哥”朱之文或是出于人情世故,自愿牺牲个人的一部分私生活和隐私,默许同村邻居、村民和粉丝每天在他家周围直播他的个人生活,把他当成变现的摇钱树。这实际上是朱之文的善良与包容。但这不等于粉丝、村民在“追星”或直播“大衣哥”朱之文私生活的时候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讲底线,肆意羞辱和践踏朱之文的底线,不能把“大衣哥”的善良当成无视朱之文个人底线的资本。追星和直播是一种权利,但前提是要守法,对逾越法律边界和突破道德底线的追星和直播,必须依法惩治,不能放纵。     (何勇)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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