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一体两翼。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脱贫攻坚的直接成效,将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而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成果,将为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致富创造环境、增强造血功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体两翼,不能有偏废、搞取舍,更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而是要“无缝衔接”,融合推进、协调推进,这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长短结合,推进“无缝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短期看,打赢脱贫攻坚,要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要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严格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严格考核开展普查,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从长远来看,“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想在脱贫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实现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这就意味着,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要从简单的产业扶贫模式转换到产业兴旺的思路上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的活力,巩固农村发展成果。这不仅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彻底摆脱农民增收、创收后劲不足导致的返贫现象,而且能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接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标本兼治,推进“无缝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从来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推进。一方面,对于整个脱贫攻坚战而言,脱贫摘帽只是“扶上马”。在一些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虽然贫困户能够按时“摘帽”,但因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受疫情影响大等原因,一旦遇到灾难、疾病等就会返贫,导致摘掉的“贫困帽”又戴回头上。因此,“摘帽”不等于万事大吉、拍屁股走人,而要在打好贫攻坚战的基础上,注重贫困人口的长远发展、脱贫攻坚效果的持续巩固。做好乡村振兴中的扶贫工作,注重发挥贫困人口的主观能动性,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资源要素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发展特色农业,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引导困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维,形成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的良好氛围。做好贫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对接,促进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的有机融合,尽可能为贫困人口参与乡村振兴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对接市场,提升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让老区人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才是党和人民所盼,在牢牢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一体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方位加强农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建设美丽乡村;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既能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让脱贫人口更好地安居乐业,又能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纵深发展积蓄新力量,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质的提升创造新条件。“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脱贫与致富同步,决胜和振兴齐飞。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无缝衔接”、高质量融合,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农业才能成为真正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才能成为真正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才能真正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