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启动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以鼓励更多市场机构参与信用保护工具业务。与此前已推出的一对一达成、个性化较强的信用保护合约相比,信用保护凭证可流通转让且参与便捷,交易双方无需签署主协议。同时,要素较为标准化,定价市场化,凭证创设采用簿记建档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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