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薇 邹煦晨
24日上午9点30分,18家企业集体“鸣锣”上市,全线飘红,25日收盘,除了卡倍亿股价下跌1.8%,其余公司股价全线上涨。连续两天持续走强后,创业板注册制次新股随后大面积回调。
多位分析人士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对于中国股市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全面注册制更近
那么,在创业板注册制的大背景之下,首批企业的挂牌上市具有什么意义?
“注册制是中国股市的‘成人礼’。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意义,其影响不亚于股权分置改革。”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这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扬帆起航。
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记者表示,首批注册制创业板企业上市是A股全面注册制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科创板改革经验的成功复制,为未来推动A股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吕随启认为,“创业板改革将会进一步深化,创业板与科创板交易规则将逐步统一,未来市场有望实现全面注册制。”
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则表示,创业板注册制对于整个A股市场的影响会慢慢体现出来,或将对未来的上市规则带来些许改变。
需要指出的是,创业板还完善了创业板交易机制。
第一,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日涨跌幅限制为20%。存量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放宽至20%,相关基金也实行20%涨跌幅限制;第二,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推出市场化约定申报,允许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参与转融通出借;第三,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增加价格笼子机制。
呼唤优质股
据悉,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亮相”企业共有18家,它们分别是圣元环保、回盛生物、南大环境、海晨股份、维康药业、安克创新、天阳科技、蓝盾光电、锋尚文化、金春股份、杰美特、欧陆通、蒙泰高新、康泰医学、捷强装备、美畅股份、大宏立、卡倍亿。
根据统计数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首发18家企业的发行市盈率在19.1倍至59.7倍之间,平均值39.3倍,中位数37.9倍。此外,记者从深交所官网了解到,截至8月21日,深交所共受理了365家企业的创业板注册制的首发上市申请,提交注册的企业已经达到42家,18家首批首发企业已完成申购。
从营业收入来看,2017年至2019年,18家企业的平均年复合增长率为29.39%,锋尚文化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10.3%。
在此背景下,2017年至2019年,18家企业归母净利润的平均年复合增长率为46.02%,快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其中,蓝盾光电2017年至2019年的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118.38%,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企业。另外,18家企业2019年平均归母净利润为1.67亿元,中位数为1.11亿元。
从研发角度来看,2017年至2019年,18家企业平均研发费用分别为3003.01万元、4057.55万元、5263.93万元,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39%、4.28%、4.69%。其中,三年平均研发费用率最高的是天阳科技,三年合计占营业收入的10.83%。
值得一提的是,巴菲特选股的精髓,就在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也就是毛利率要高于40%,净利率要高于5%,净资产收益率要高于15%。
套用这个标准,18家企业中共有5家在2017年至2019年均符合这一标准,它们分别是锋尚文化、安克创新、捷强装备、美畅股份、维康药业。
创业板VS科创板
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而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那么,如将创业板上述数据与科创板首批企业的数据进行对比,会发现什么有趣的现象?
记者统计发现,2019年7月22日上市的科创板首批25家企业中,央企中国通号堪称“巨无霸”,把这位突出的“首胖”去掉,2019年,剩余24家公司的平均营业收入为10.3亿元,中位数为6.43亿元;其平均归母净利润为1.89亿元,中位数为1.5亿元。
总体来看,不考虑“巨无霸”中国通号的情况下,创业板首批企业的平均营业收入和营业收入中位数均比科创板首批要高一些,但创业板首批企业的平均归母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中位数均比科创板首批企业要低。即创业板首批企业体量更大一些,但盈利能力低一点。
从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来看,创业板首批企业为29.39%,科创板首批排除中国通号前后为31.21%和32.1%。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则依次分别为46.02%、45.57%、47.11%,相差并不算大。
创业板首批企业在研发费用率和“巴菲特三率”达标情况方面,略低于科创板首批企业。科创板首批上市时,排除中国通号前后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2%和6.01%,均比创业板首批企业的4.69%要高。另外,科创板25家首批企业中有15家企业达到“巴菲特三率”,优质率为60%,而创业板首批企业的优质率仅为27.78%。
不过,或许因为获得大量募集资金使净资产猛增,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科创板25家首批企业中在2019年仍满足“巴菲特三率”的企业只有6家,比例为24%。
改革加速
就在上周,创业板注册制“敲锣”前夕,监管层对相关制度作出了进一步的完善。
8月21日晚间,证监会就《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证监会可依法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具体范围包括了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各个环节中的股票发行行为。
此外,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龙头,去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实现了注册制破题,积累了增量市场注册制改革经验。今年在创业板改革中首次将增量与存量市场改革同步推进,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试点经验,统筹研究制定其他板块推行注册制的方案,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准备,分阶段稳步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
创业板改革跟投制度与科创板总体一致,不同的是仅对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和高发行价企业实施跟投制度,其他企业不实施。
证监会表示,主要考虑到创业板是一个存量市场,已经拥有相对众多的投资者群体和长期形成的估值定价体系,普通企业跟投的必要性较小;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对创业板是一个新生事物,商业模式、经营方式、股权架构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与普通企业有较大差异,有必要通过跟投督促保荐机构更好履行“看门人”职责,审慎合理定价,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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