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突袭”联合消费贷 紧急摸底意在探路

2020-07-29 16:32:24 来源: 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7月28日,一份来自央行调查司发出的《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从具体调查情况来看,监管主要是向各银行了解消费类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数据,同时,《通知》特别针对银行与蚂蚁花呗、借呗的联合放贷情况进行了摸底。在分析人士看来,蚂蚁花呗和借呗的主体均为小额贷款公司,此举显示出央行对于联合贷款合作方的集中度有所关注。疫情之后,监管主要想要摸清当前的贷款余额、利率和不良率,以制定相应措施。

  重点关注花呗借呗

  针对商业银行联合贷款业务,监管或已在酝酿新的监管思路。7月28日,多位银行业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已收到央行调查统计司发出的《通知》,其中明确,为掌握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创新情况,央行调查统计司决定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

  根据《通知》,此次摸排对象主要为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金融机构只需填报自身发放的部分,上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不过,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互联网巨头蚂蚁集团在此次摸排中也承担着重要角色。

  从统计表来看,此次摸底主要统计24家主要金融机构在2018年12月、2019年6月、2019年12月、2020年1-6月等日期中与蚂蚁集团合作的线上联合消费贷款数据,其中特别区分了机构与蚂蚁借呗合作及与蚂蚁花呗合作的月末消费贷款余额、不良率、平均利率等。

  针对央行调查统计司此次摸底调查,北京商报记者尝试采访蚂蚁集团,但未获得后者官方回应。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统计表来看,监管摸底的意图总结为三点:一是贷款余额,即联合贷款规模到底有多大,试图对联合贷款的市场影响力做一个初步评估;二是加权平均利率,即目前联合贷款产品的定价大致位于何种区间;三是不良率,即联合贷款业务的风险状况。

  苏筱芮进一步指出,当前,监管对互联网巨头难以直接作出具体规范,因此,主要通过要求银行业机构,进而对互联网巨头施加影响,而排查蚂蚁集团主要是因为蚂蚁集团在联合贷款中占据的规模比重最大、合作的银行最多,在摸排初期适合作为代表。

  “《通知》特别针对银行与蚂蚁花呗和借呗的联合放贷情况进行了摸底,而花呗和借呗的主体均为小额贷款公司,此举显示出央行对于联合贷款合作方的集中度有所关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同样称。

  据财新2019年10月报道,国内联合贷款市场规模已达2万亿元左右,涉及数百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蚂蚁集团在其中占了一半以上,约达万亿元。同期,蚂蚁集团相关负责人在谈及联合贷款及相关政策时,曾呼吁监管对联合贷款再做一些调研,不要搞一刀切。

  一资深分析人士直言:“当前,联合消费贷款主要是几家互联网巨头旗下的持牌机构和银行合作进行,其中蚂蚁集团所占规模最大,因此监管摸底银行和蚂蚁集团的合作,了解下集中度如何。可以预计的是,如果后期严控,肯定会影响放贷规模。”

  紧急摸底意在探路

  就线上联合消费贷款,《通知》明确,主要是指金融机构经由互联网获取合作机构推送的客户信息,并与其他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比例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而针对联合贷业务,监管酝酿已久。在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就对联合贷款做了诸多要求。

  于百程指出,此次央行发布的紧急通知,应该是在除了常规监管之外的其他安排,需要紧急摸底消费贷款。于百程预测,央行通过摸底了解银行线上消费贷款的基本情况后,下一步可能根据摸底情况,针对资金流向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监测和监管措施。

  贝塔金融研究院院长徐阳则称,此次调查是由央行主导,和银保监会制定的《暂行办法》并非政出一头。从目前调查内容来看,应该是疫情之后,监管想要摸清当前的贷款余额、利率和不良率,以制定相应措施,此举和《暂行办法》没有太大的关联。

  徐阳补充道,《暂行办法》本身对于联合贷款来说是一件好事,证明监管希望通过细则来规范发展,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长远来看,联合贷款对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暂行办法》在贷款余额占比和出资比例上,也给了银行和联营机构很大的空间。当然,监管意见也意味着银行挑选合作伙伴时会更加审慎,对于合规性强、规模大的互联网平台是利好,而对一些资质较弱、合规性较差的平台,压力会比较大。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除蚂蚁集团外,包括腾讯、百度、京东等多家金融科技公司均涉及到联合贷款业务。在苏筱芮看来,此次联合贷摸底摸排对象既有金融机构又有互联网巨头,此举或将为全国范围内联合贷业务的统一监管打下基础,今后联合贷业务的监管将有所加强。

  前述资深人士则称,一旦监管严控,将直接影响与银行联合放贷的规模,而涉及的这些金融科技公司,或将通过增加自有放贷或者寻找其他资产需求机构合作。

  监管窗口指导可能性犹存

  当前,《暂行办法》无论是从模式、资质还是流程方面,均为联合贷款给出了一定的方向。不过,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当前联合贷款仍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不排除后续监管进行窗口指导或出台纲领文件,进一步规范。

  “联合贷款的最大问题在于债权人的资金多少是自有资金,多少是联合资金。”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称,在联合贷款模式下,主要会出现多个债权人的情况,容易引发三角债,债权关系不明。在互联网模式下的贷款,更让借款人不清楚钱到底是谁放的,容易造成品牌上的混淆。

  苏筱芮则指出,目前联合贷款仍有多处问题有待监管整肃。具体来看,一是规模占比,部分中小银行对联合贷款业务过于倚重,可能存在隐患,不排除后续监管窗口指导或出台纲领文件。二是权责划分,联合贷款牵涉到互联网巨头、金融机构等各方主体,在导流获客、贷中监测、贷后催收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划分标准不统一,一旦发生风险事件易造成各方推诿;三是不良处置,推测未来管理内容将参照此前地方已出台文件,以及互联网贷款新规中的部分思路,例如金融机构不得将核心风控环节外包,在“隐性兜底”方面可能也会作出相应规范。

  毕研广直言,联合贷款模式目前还不算成熟,从额度上来讲可操作空间还太小,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还涉及到了杠杆率的问题,以及向借款人有效界定债权关系的问题。因此监管在鼓励双债权业务模式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细化政策,对于联合贷款模式界定清楚。

  “目前只是摸排阶段,如果后续监管思路接近互联网贷款的话,那互联网巨头联合贷款的规模将会有所限制,在与银行之间的各项权责厘定方面将会比现在更加清晰。”苏筱芮称。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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