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

2020-05-29 09:55:50 来源: 大河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信部28日发布《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出,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深化“不见面审批”。

  《通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一是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包括:取消或者整合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以及公司概况等申请材料;对公司员工社保证明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在提交许可申请时作出承诺、在获证时提交;再次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如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作出相应说明和承诺,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股权结构图等。

  二是深化“不见面”审批。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事项,实行“全程网办”;上述行政许可事项涉及领取行政许可证件的,可以选择请电信管理机构邮寄送达。

  三是推行并联审批和检测优化。对需要同时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设备,实行两项行政许可并行审批,检测项目不作重复检测;对于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不需要事前取得并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四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信息通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要提供现场咨询和非现场咨询方式;加强“放管服”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对社会关注的许可政策问题要及时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常见问题解答”;对于互联网相关的服务事项,哪些情形下不需要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要及时予以明确,以便企业在办理其他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事务时可以作为依据。

  五是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在信息通信领域的日常监管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部省联动、跨地区协同检查。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应的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査;严格依法开展涉企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六是不断深化“证照分离”等改革。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推进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关工作,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务服务“好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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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信部28日发布《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出,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深化“不见面审批”。

  《通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一是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包括:取消或者整合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以及公司概况等申请材料;对公司员工社保证明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在提交许可申请时作出承诺、在获证时提交;再次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如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作出相应说明和承诺,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股权结构图等。

  二是深化“不见面”审批。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事项,实行“全程网办”;上述行政许可事项涉及领取行政许可证件的,可以选择请电信管理机构邮寄送达。

  三是推行并联审批和检测优化。对需要同时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设备,实行两项行政许可并行审批,检测项目不作重复检测;对于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不需要事前取得并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四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信息通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要提供现场咨询和非现场咨询方式;加强“放管服”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对社会关注的许可政策问题要及时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常见问题解答”;对于互联网相关的服务事项,哪些情形下不需要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要及时予以明确,以便企业在办理其他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事务时可以作为依据。

  五是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在信息通信领域的日常监管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部省联动、跨地区协同检查。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应的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査;严格依法开展涉企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六是不断深化“证照分离”等改革。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推进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关工作,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务服务“好差评”。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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