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情况,先后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黄河流域必须要下大气力进行大保护、大治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金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血液和润滑剂,是统筹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经济增长、文化传承创新和整体脱贫等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因此,需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金融大力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王天宇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构建沿黄九省(区)之间的金融合作机制。
三、积极探索有效的金融支持政策。
四、鼓励黄河流域绿色金融发展与创新。
五、差异化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
六、合作设立各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基金。
七、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
优化金融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及完善保证金质押扣划规定
随着经济下行,企业风险暴露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同诉讼纠纷大量增加。但由于金融合同诉讼周期长、流程复杂,造成案件大量积压,给予了违约债务人转移资产和逃废债的机会。
另外,在金融机构的合同纠纷中,由于法律对于保证金缺乏统一明确规范,保证金质押纠纷较多,不利于金融机构快速回收债券,导致贷款资源被无效项目占用,无法更好支持实体经济。
王天宇建议:
出台相关规范,多措并举提高金融类诉讼案件效率;
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对保证金质押权认定、冻结扣划标准、缴纳退还机制以及金融机构对保证金的管理标准等予以细化明确。
加强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推动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
当前我国企业经营压力增加,银行不良资产大幅攀升,唯有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才能盘活存量贷款,向实体经济增加有效信贷供给。
尽管相关部门鼓励加快不良处置,但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处置合作的实际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良处置市场化推进较慢、处置渠道单一、规模较小、定价准确性不足等,亟需完善相关机制。
王天宇建议:
监管部门放宽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受让规定,适当放宽不良处置市场化准入标准,成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优化商业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发债融资审批流程以满足流动性需求,建立不良资产精准定价的科学评估体系。
优化金融机构诉讼费用缴纳、退还事项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金融机构诉讼立案时要预交费用,案件胜诉后费用退还,由败诉方承担。
由于金融机构诉讼案件数量多、标的金额大,往往产生金额巨大的诉讼费用,挤占了其正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
同时,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胜诉后退还原告方不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实践中却缺少统一的、切实可行的退费实施细则,仍存在部分法院拒绝退还,或是虽可退还,但审批流程复杂、退费速度慢等问题。
王天宇建议:
对诉讼费用应退尽退,不人为设置退费障碍;
各级法院合理预留退费预算;
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建立主动退费机制;
对金融机构免除预缴制度。
支持中小银行线上化、数字化转型
信息科技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银行业发展正迈入4.0时代,2019年新冠疫情的爆发,更是推动了数字金融服务的迅速发展。
作为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商行等众多中小银行也必须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才能跟上银行业整体发展方向和步伐,突破经济下行期经营发展面临的困境。
但当前关于数字金融治理的相关法规还不明确,商业银行实行远程身份认证、开户等难题一直未有效解决,制约了数字化转型进程。
王天宇建议:
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中小银行打破现有金融边界,开拓用户移动互联体验;
适度放宽监管政策对于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的硬性要求,解决远程开户难题;
为中小银行设立金融科技专项补贴或科技研发费抵税政策;
从监管层面或行业协会层面,为中小银行搭建“抱团取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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