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咋申请看看这里就知道了

2018-08-10 18:59: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陈卓)农村危房改造是我市长期开展的一项民生工程,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经在进行之中。但是,还有部分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程序不是很清楚。为了方便群众今后办事,8月8日,记者从市住建部门对农村危房的对象评定和申请程序等进行了详细了解。

  据了解,今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农户必须是贫困户,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二是农户居住的房屋必须是经鉴定为C级(局部危险)或D级(整栋危险)农村危房。已纳入异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确定要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确保补助对象公开、公平、公正。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要及时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

  农村危房改造如何申请,是不少农村贫困群众关注的问题。按照规定,可以由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通过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通过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村民住宅建设基本要求,并统筹做好农房抗震改造,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引导农户根据需要建设面积适当的住房,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因建房返贫。

  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要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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