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陈卓) 4月9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2017年新乡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后每年要改造完成本地现存危房的25%以上,确保2020年以前完成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县(市)、管委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各县(市)、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动员科技人员,大力推广造价低、工期短、安全可靠的农房加固技术。
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至3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配套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各类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补助资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其中,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至3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至40000元;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要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完成验收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报县级财政和住建部门拨付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必须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切实做好建筑工匠培训,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