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2018-05-15 10:34: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丁艳冰) 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将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简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

  5月10日,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联合印发《新乡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此项专项整治行动,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分类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本次行动治理范围包括: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机构;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无证幼儿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非法午托班。

  根据要求,5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内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分支机构)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情况,要全部登记造册,梳理汇总各种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6月15日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要加大查处力度,直至停止办学。12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系列实施方法和细则,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支持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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