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部门曝光一批交通违法严重企业

2016-02-29 14:52: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申长明) 为了及时敲响警钟,监督和敦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交通安全意识,2月25日,市交通管理支队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开通报一批交通违法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和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并发布春节期间部分典型事故案例。
  据市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违法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和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包括:1.新乡市宏泉运业有限公司,其所运营的货运车辆豫G26051,违法次数达151次,在全省货车单车交通违法信息排名中,高居全省第2位;2.辉县金龙运业有限公司,其所运营的货运车辆违法未处理数量达到553次,在全省货车企业违法情况排名中,位居全省第11位;3.辉县市运输集团,所属的危化品车辆豫G15293、豫G38178违法未处理数量分别达到10次、9次,在全省危化品车辆违法情况排名中,分别位居全省第11位、第12位;4.新乡市新越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车辆违法信息较多,车辆负责人不能有效严格教育驾驶人遵守道路安全法和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1月27日下午3时许,在延津县平安大道东段,田某驾驶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东向西行驶康某驾驶的轿车及王某驾驶的轿车(载张某)发生碰撞,造成田某、王某、张某受伤,3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田某血液中乙醇定量检测为252.7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田某赔偿对方损失8万余元,目前,田某的驾驶证因醉驾已被吊销,并且还要接受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
  案例二:2月8日早上7时许,在S101新濮省道卫辉市境内后河镇李亨屯村路口,过路群众发现一具老年男性尸体(经核实死者名叫豆某),随后报警。经向其家属了解得知,豆某于2月7日晚8时30分从家出来后一直未回家。民警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协助下,确定肇事车辆应为一辆海马黑色轿车。根据死亡者家属提供的时间,专案民警调取了案发时间前后所有相关卡口过往车辆监控视频资料,锁定车牌为豫G·WA×××的轿车。办案民警立即与该车车主联系,该车车主表示轿车一直由其子陈某开着,并提供了陈某的联系方式。当天下午2时30分,办案民警与陈某取得联系,询问其2月7日晚8时开车行驶情况时,陈某对其肇事撞倒一行人后逃逸予以承认,并表示尽快投案自首。2月8日晚8时,陈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带肇事车辆向警方投案自首,陈某对其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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