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刘萌萌 申长明) 6月9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保障群众的平安、畅通出行,从即日起,我市交通管理部门集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目前市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走快车道、随意横穿机动车道,以及三(四)轮车闯禁区、闯红灯、走快车道、私自改装、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现象依然随处可见,不仅直接扰乱了通行秩序,也存在极大的交通事故隐患,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出行、安全出行。2017年以来,市区平均每天发生的100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与非机动车和三(四)轮车相关的事故就占到了一半以上。为此,市公安局决定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百日攻坚”大整治活动,特别是要在市区大力开展行人、非机动车和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在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中,警方将“严”字当头,依法严格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三(四)轮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市区各交警大队会根据辖区特点,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不间断开展整治,从严查处高峰期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走快车道、随意横穿快车道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机关增援基层、警种增援交警”的决策,对于行人、非机动车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处理一起;同时成立流动执法小分队,实施“点线结合、巡查结合”,重点在交通流量大、易发生交通拥堵的主次干道开展巡查工作,严查严处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在全社会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加大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等。
另据了解,目前我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部分车辆是符合国家标准,依法是可以上号牌的。但大部分车辆,由于其安全技术性能等未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车辆未进入工信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公安机关无法对其核发号牌,这些车辆是依法不能上道路行驶的。对于无号牌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处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对于无证驾驶的,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在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相信个别商家对电动三(四)轮车可以不上牌、不办证的虚假宣传,要购买可以入户登记的机动车辆。对于老年人,由于注意力和反应敏捷度的下降,驾驶三(四)轮车接送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非常不安全,为了家人的平安要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