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黄标车是“元凶”之一。为此,我市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督促车主提前报废车辆,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此次政府补助力度较大,符合条件的车辆补贴金额最高达1.8万元。
据了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车主才可以享受政府补助:《新乡市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实施前,在本市市区登记上牌的车辆;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新乡市市区户口)、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经环保部门核准为应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车辆提前申请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含1年),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对于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根据车辆类型和注册登记年限,享受补助;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本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向市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提交补助申请。
据了解,经统计,我市共有黄标车2.9万辆,去年强制淘汰近万辆。按照要求,今年强制淘汰7995辆,剩余的万余辆黄标车如果车主提前报废,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获得补贴。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