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我根本管不了”环保局长说的是“实话”?

2014-10-11 09:20: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秸秆禁烧,拦不住“霾祸”再袭。“十一”刚过,雾霾来势汹汹,让华北大部分地区再度遭遇“心肺之患”。北京,启动下半年首个“重污染预警”;河南,部分地区局部能见度小于1公里;天津,21个监测点重度污染……2014年秋天的第一场“霾伏战”挨着黄金周的尾巴打响了。今日早报 10月10日) 
 
  “霾祸”再袭,让笔者想到了歌曲《一样月光》中耐人寻味词句:“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如今,2014年秋天的第一场“霾伏战”挨着黄金周的尾巴打响。一样的时间,一样的雾霾,一样的浓烈,一样的如期而至,一样的无可奈何,笔者疑问。这样的堆积,这样的忧虑,这样的日子,这样的“心肺之患”何时才能成为记忆?吐槽“雾霾我根本管不了”局长说的是实话吗?诚然如是,当谁警醒? 
 
  说到,雾霾,人尽皆知它的形成非“一日之功”。有网友曾形容“雾霾天气范围扩大,环境污染矛盾突出,是大自然向粗放发展方式亮起的红灯”;“雾霾是一场‘公地悲剧’,是长期粗放的经济发展的后果”;“雾霾是享受着GDP盛宴的地方政府、只求利润不求环境的企业、为污染企业保驾护航的环保部门,以及享受现代汽车文明的你和我,共同缔造的“后遗症”。 就如报道中环保局长诚实的语言“雾霾我根本管不了”。还如东部沿海某省一位环保局长所说“只要市(县)主要领导‘不点头’,像‘三高’企业这样的污染源,环保局管不了、治不了、关不了。因为这些企业能缴纳高额税收,这才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环保这样的‘次要’工作要为增税这样的‘主要’工作‘让路’。并且,只要这些‘三高’企业合法‘落了地’,按照当前法律法规,环保部门没有权力关停它们,只能以公函的形式请求当地政府配合”。说到底还是部分地方政府存在一方面大谈雾霾治理环境保护、一方面只看眼前效益放任污染项目上马的“两张皮”做法所致,“管不了”还真是实情。 
 
  回溯治理历程,我们不难发现,政策、立法虽然逐渐完善,但治理结果却“涛声依旧”,而且还越来越严重。不光是“雾霾”,还有看不见的土壤污染,看得见的水污染等等如是,往往都是从“小病”变成“顽疾”最后成“毒瘤”。因为在治理雾霾的问题上,多地相关的政府部门“不打老虎,只抓苍蝇”,整天盯着市民的灶台做文章,却对烟囱里排放出的五颜六色的污染物视而不见,更有媒体夸大其词“苍蝇”该承担的责任;或者是只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各自为阵,没有顾忌“空中连锁”,一损俱损,绝没有独善其身的可能。到最后就算出动不管多少辆洒水车洒洒水,或者“清洗天空”也是一时之需,根本不是治本之策。到最后“雾霾”依旧。 
 
  其实治理雾霾,考验的是政府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虽然需要公民参与、社会协作。但更需要有责任有担当的政府部门,单靠民众个体“绿色生活”,还远远驱不走阴沉沉的雾霾。就算我们环保管理者在治霾方面殚精竭虑甚至伤透了脑筋,加上媒体不时呼吁“全民治霾、绿色出行”,甚至采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治霾措施,也只是杯水车薪,依旧饱受雾霾困扰。这样的雾霾环保局长还真管不了。 
 
  最后,我们每个人都期待一个绿色的中国,就如环保局长所言“雾霾我根本管不了”,是实话。这不是个体行政命令所能掌控,需要不同的主体也承担应有的责任,共同治理雾霾。因为雾霾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也不会在短期内消失,治理雾霾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硬措施也须着眼长远。各地既要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要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新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减少排污,从源头上防范;更要探索长效治霾技术和管理方式,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还要强化问责机制,保证硬措施得到硬落实,取得硬效果。相信多管齐下,我们就能从麻木的放纵中醒来,让治理“雾霾”初现成效。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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