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门诊重症病患者开始申报

2013-02-28 17:55: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郭书武 通讯员 王自胜) 患有15种门诊重症慢性病的患者,从明天(3月1日)开始,到单位赶快填写相关手续。经鉴定批准,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2013年度我市市直城镇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3月1日开始,截止到3月25日。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请抓紧时间申报。

15种病种是:心衰、结核病、肝硬化、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强直性脊柱炎、异体器官移植、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源性心脏病、慢性糖尿病并发症(并发心脏病变、肾脏病变、脑血管病变),共15个病种。

申报程序是: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提供由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各类检查报告单,3个月以上、两年以内与申报病种有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本人《新乡市职工医疗保险手册》首页和社会保障卡以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由单位汇总并填报《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情况登记表》。

2012年度通过专家鉴定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病人,不再参加专家现场鉴定,只需提供年度内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诊断证明,各类检查报告单及住院病历复印件,本人《新乡市职工医疗保险手册》首页、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以及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度鉴定情况页的复印件,填写《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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