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摊上街头 销售燃放有规定

2013-02-06 17:30: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春节放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民俗。小年过后,窗外“噼噼啪啪”的声音越来越响了。2月4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2月2日起,鞭炮销售点开始出现在街头。   2月4日,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全市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1800余份。今年,我市市区仍实行烟花爆竹限时限放定时定点销售的原则,允许销售的时间从2013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二)起至2013年2月25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从2013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起至2013年2月25日(正月十六)。   据了解,今年,我市市区获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的摊位将近200个。为安全并方便市民购买,这些摊位多位于路口处。当日上午,记者在东干桥附近看到,这里有两个烟花爆竹销售点。估计是前一天下雨、当天气温又不高的缘故,摊主表示,这两天的生意并不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与众多摊主不一样的是,我市有的烟花爆竹销售者开始借用网络的力量来招揽生意,只要顾客打个电话或发条微博,就有人将鞭炮送到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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