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想收养孩子有条件

2013-01-31 16:18: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丁艳冰 实习生 杨洁) 1月25日、26日,本报连续以“宝贝儿,咱们一起找爸妈”为题,报道了为被拐卖儿童寻找亲生父母的有关情况,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一些市民致电本报,表达了想收养被拐儿童的愿望,记者走访后得知,这些孩子暂不能被收养。

“我看了25日的报纸,上面刊登的被拐孩子的境况太可怜了,我很想收养一个被拐孩子,可以吗?”1月25日,“宝贝儿,咱们一起找爸妈”的消息见报后,本报的热线电话就不断收到类似的咨询。辉县市一名市民说,自己的邻居是一名40多岁的未婚单身男子,经济条件也不错,想替他问问能不能收养一个孩子。市区的王女士同样表达了自己的收养愿望。她说,自己和丈夫结婚多年,一直没能生育,如果被拐卖的孩子始终找不到父母,不知道以她的条件可不可以收养一个孩子。

一些网友还通过本报新浪官方微博纷纷转载该消息,他们从内心里牵挂被拐孩子最终的归宿。网友“小花若溪”说,希望这些孩子早点回家。网友“闫喜阳”则表示,祈祷他们能在春节前回到父母的怀抱,过一个团圆年。

面对热心读者的期待和收养愿望,记者联系了市社会福利院。该院收养科工作人员表示,我市的3名被拐儿童是警方在侦破案件后暂时寄养在福利院的,在孩子的亲生父母没有找到前,他们是不能被收养的。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福利院的孩子绝大多数都有身体残疾或智力障碍,和这些家庭要求收养健康孩子的要求不符,因此,每年能够被顺利收养的孩子非常少。如果市民有收养孩子的意愿,可以先到市社会福利院进行登记。

据了解,我国的《收养法》对于收养人也有一定的限制,收养孩子必须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程序,收养人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给被收养的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相关链接:《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具备:

(一)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无亲生子女,也无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在身体上、经济上、智力上、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能够履行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能给被收养人一个比较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三)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最低年龄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那么,夫妻双方都必须达到这个年龄。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五)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六)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七)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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