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盗墓

2011-12-30 10:58: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志贤 标题不准盗墓和大家平常理解的不准盗墓,说的不是一回事。一般人理解的盗墓,是从古到今历朝历代、从外到中各个国家都不允许的,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要说不准盗墓也违犯了法律,会有人不理解。 先说个段子...

志贤

 

    标题不准盗墓和大家平常理解的不准盗墓,说的不是一回事。一般人理解的盗墓,是从古到今历朝历代、从外到中各个国家都不允许的,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要说不准盗墓也违犯了法律,会有人不理解。


    先说个段子吧,段子叫《鱼翅炒饭》。说一个囊中经常羞涩的人发了一笔小财后,到大饭店耍阔,看了菜谱上那令人心跳的价格,心疼肝颤,也不好意思出去,硬着头皮点了个最便宜的主食,价格40元的鱼翅炒饭。饭上来后,他左拨拉右拨拉,看到盘子里除了大米就是几个葱花,大怒。咆哮道:“鱼翅呢?鱼翅呢?我鱼翅炒饭里的鱼翅呢?”这时,从厨房里走出来一个五大三粗、手掂饭勺的厨师,细声慢语地问道:“有什么事吗,先生?”囊中经常羞涩的人理直气壮道:“鱼翅呢?我要的鱼翅炒饭里的鱼翅呢?没有鱼翅的炒饭怎么能叫鱼翅炒饭呢?”五大三粗、手掂饭勺的厨师解释道:“我叫鱼翅,我做的炒饭就叫鱼翅炒饭。”


    厨师能叫鱼翅,盗贼叫不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所以,不准盗墓也是违法的。


    这个不准(念 fǒu biāo )姓“不”名“准”,汲郡(如今的卫辉市)人。


    据《晋书》记载,晋武帝太康二年,不准对家乡附近的一座大墓下手了,他运气很好,挖到了战国时期的一座王陵──魏襄王的陵墓。


    几天后,不准盗墓的事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警察”到达现场时,墓内只剩下散落一地的大批竹简,墓内的珍宝已使不准从一个“囊中经常羞涩的人”,变成了可以到大饭店吃鱼翅的豪客。
经过“文物部门”清理,这些散落一地的竹简,就是《古本竹书纪年》。


    《古本竹书纪年》记载的是魏国的历史,它的发现纠正了《史记》一个极为罕见的错误──《古本竹书纪年》说,商朝自盘庚迁殷后,经过273年被周朝所灭,而《史记》上说为773年。


    这就是不准盗墓的副作用,他成了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盗贼,也成就了中国考古史上的“四大发现”之一──《古本竹书纪年》的发现。


    掐指算算,不准盗墓距今已过去了1700多年。如今,他的徒子徒孙们依然“活跃”在各个不易被发现的角落,在使自己可以从“囊中经常羞涩的人”变为“吃鱼翅的人”的同时,也小小地“成就”了反腐工作。


    据11月16日《山西都市报 》报道,在该省忻州市,两个犯罪嫌疑人4月10日凌晨攀墙进入忻州市园林局家属院郭某家,盗走现金29.5万元及白金项链、白金手链、黄金项链、黄金戒指、帝舵手表、手机等物品。这还不说,这两个家伙吃准郭某是贪官,便打电话敲诈郭某。郭某为了破财免灾,不得已又给了他们5万元。眼下,忻州检方已依法对郭某进行了立案调查,郭某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无独有N,这些年被不准的徒子徒孙“副作用”出的贪官可不少,像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局原副局长的赵俊正、贵州省长顺县原政协副主席胡方、湖北省荆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易先华、宝鸡市公安局原局长范太民等,都是这样落入法网的。


    又到年关了,年关是各种“情感”最需要“表达”的时候,那些被“表达”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别人的“表达”,可别到最后肥了小偷,坑了自己,被不准的徒子徒孙“副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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