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记者 魏明哲)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严格按照1999年颁布...
大河新乡网讯(记者 魏明哲) 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严格按照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是一种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的特种自行车。近年来,已经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认可,逐渐取代了昔日的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那么广大市民目前所使用的电动车是否符合这一规定,销售商与消费者的反响如何?6月13日,记者专门进行了相关采访。
据悉,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当天记者来到电动车销售店相对集中的东大街上,在这里不时可以看见前来选购电动车的市民。记者随即走访了几家电动车的销售门店,发现大多数电动车标注的最高时速一般都在30公里~45公里之间,属于被“淘汰”范围以内。当询问起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老板是否知道这一新通知并有何看法时,这名老板明确表示,从厂商生产电动车的角度来讲,减轻重量就意味着必须改进技术采用新型材料。如果按照规定中不超过40公斤的限重规定,就要大量追加材料成本,提高出厂价格,这对于目前许多依靠价格优势占领市场的电动车品牌来说似乎有些勉为其难。关于车重的参数,老板还认为实现电动车“瘦身”,“电池”无疑又是一道难关,目前市场上95%以上均是铅酸电池,质量比较大,这给车重达标设置了难度。“如果按照现行的标准,目前市区马路上大多数的电动车都属于超标车。”
“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20公里,就要被作为超标车淘汰?”刘女士惊讶地问道,她已经骑电动车上班4年多了,现在她所骑的是第二辆电动车,从未想过这辆为她提供便利的代步工具将要面临淘汰。“如果严格按照要求,我家的两辆电动车都将会被淘汰,谁来补偿我?我以后上班怎么办?”得知国家将出台治理超标电动车的消息后,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小吴也很担心。小吴距离单位很远, ,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在路上只需花费20分钟左右的时间,比公交车都快。他担心,将来一旦政策细则出台,他的电动车在淘汰之列,只能改变出行方式,耗费在路上的时间和成本将会多出很多。而市民刘先生则对这项新通知表示了支持。“我在网上已经看到这一规定,淘汰超标电动车是好事,这主要是国家出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考虑。”他表示,电动车行驶过程中使用的是非机动车车道,速度较快,极易发生事故。
“如要实现电动车‘减速瘦身’,无疑就需要上牌统一管理。”记者从车管部门了解到,我市电动车还都未上牌。车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如何落实整改通知中的现行管理规定,关键是要做到更细化更有规可循,这都需要上级部门下发管理电动车的详细办法,才能全面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