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关注 市领导表态:455件提案7月底办毕 (1)

2011-04-29 10:47: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大河新乡网讯(记者 焦亮)在4月18日的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上,455件政协委员提案被移交到政府有关部门手中。 副市长刘森在交办会上要求,政府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根据部署,市政府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把这些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案的办理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要把涉及食品安全、城建交通、环境保护、“三农”问题、就业再就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帮扶的提案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各方资源和力量,深入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找出问题关键,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给予答复和办理,并抓好工作落实。


    对一些符合政策规定、具备解决条件的,一定要及时认真解决好;对一些解决有难度,但通过努力有希望完成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去解决;对一些政策不允许、条件不成熟、确实难以解决的,要认真负责地向提案人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


    督导确保落实


    4月初,市政府办公室就做好201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狠抓落实上,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要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办理水平,所有建议、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


    上述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对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会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答复代表、委员,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将本单位意见于1个月内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个别因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长1个月办结。所有建议、提案须在2011年7月30日前办理完毕答复代表、委员。各承办单位要尽量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历史突击办理现象。


    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提案办理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差的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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