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计量收费只会更省钱

2010-11-02 10:55: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今年,供热计量收费在我市首次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小区将告别按面积收取供暖费用的方式。对于新的收费方式——供热计量收费是否省钱,供暖效果会不会受到影响,很多市民表示非常关心。在凤泉区某小区,市热力...

    今年,供热计量收费在我市首次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小区将告别按面积收取供暖费用的方式。对于新的收费方式——供热计量收费是否省钱,供暖效果会不会受到影响,很多市民表示非常关心。
在凤泉区某小区,市热力公司施工人员正在为居民家中安装计量表。“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于2010年7月初正式启动。我市今年的技改任务为10万平方米。全部集中在凤泉区的这个小区。目前改造项目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该小区今冬供暖将不受影响,全部为供热计量。”市热力公司张经理介绍说,随后,我市将逐步推行供热计量收费。


    那么供热计量收费是否真正省钱呢?据了解,我市现已出台了计量收费的政策。价格标准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6.3元,基本热价比例为30%,每千瓦时计量热价0.18元。供热计量收费采取多退少不补的收费原则,也就是说供暖用户首先按面积交纳供暖费用(今冬供暖价格与去年相同),冬季供暖结束后,再按照每户实际的使用量进行核算,如果费用高出先前交纳的供暖费用将不再补交,如果低于先前交纳的供暖费用,热力公司将会把余款退还给用户,所以供热计量收费用户只会更省钱,不会多花钱。


    据了解,2006年4月,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市区新建居住建筑开始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其中,要求对集中供暖工程项目,在设计中要采用分户计量和分户控制。多数居住建筑按照要求进行了设计和施工,但是由于当时没有出台供热计量价格,计量器具质量问题等多种因素制约,未能够开展供热计量。


    201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印发了《关于新建居住建筑实施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0年9月1日起,凡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其采暖系统建设应全面按照供热计量强制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保证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分户计量的要求。
对于既有的非节能建筑,今年在对凤泉区进行试点改造后,我市将逐步进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逐步推行供暖分户计量。


责任编辑:No.005

关于 供热 计量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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