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 党报热线 3071000

2010-07-29 17:40: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张女士来电:我在卫滨区解放大道办事处辖区居住,是独生子女的母亲。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的独生子女费发了,每月5元,而按国家规定是20元;6月以后至今未发。请帮我问问:为什么? 卫滨区计生委答复:去年1月...

    张女士来电:我在卫滨区解放大道办事处辖区居住,是独生子女的母亲。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的独生子女费发了,每月5元,而按国家规定是20元;6月以后至今未发。请帮我问问:为什么?


    卫滨区计生委答复:去年1月至6月的独生子女费开始是按5元发的,但后来都补齐了;后半年的也全部发放到位。今年的独生子女费已到位,很快就要发放。似张女士反映的情况,我们不知道,请张女士到解放大道办事处找有关人员反映一下具体情况,如果我们的工作确有疏漏,经调查属实,我们一定弥补。


    编后:卫滨区计生委答复后,编辑立即拨打张女士留下的电话,结果是个错号。希望向《党报热线》反映情况的同志一定要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以免耽误您的事情。

 

    王女士来电:我家住开发区新飞花园。这一带小学、中学都没有。无奈,我家小孩小学上了私立学校,可孩子又快上中学了,仍不知道我们这里应该属于哪个学区。请给问一问。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答复:王女士获取这一信息有几个渠道:一是与开发区教育局联系;二是上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三是直接向我科查询;四是在所在小学查阅有关文件。

 

    介先生来电:我是卫辉市庞寨乡小屯村人,去年9月在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下简称一附院)介入科看病,花了数千元。然而这项费用卫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给报销。请给问一问:为什么?


    卫辉市卫生局主管领导答复:一附院介入科是医院自己成立的,没有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批准,按有关规定,不予认可,所以与其发生的医疗费新农合不能报销。我们已要求该院完善有关手续。介先生反映的这项费用的报销问题应由一附院解决。我们将与介先生及一附院联系,解决此事。


    编后: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名气再大也要守规矩,按有关的法律、法规办事,否则只能给自己也给别人找麻烦。

 

    电子邮箱:xxrbgz@163.com
    手      机:13633904444


责任编辑:No.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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