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一封署名为“牧野区杨岗大队一村民”的举报信放在了记者的案头。该举报信举报新乡市古龙实业公司(即原牧野区杨岗村)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周铭义在任职期间伪造失业证明,骗取国家24个月失业保险金1万余元...
7月9日,一封署名为“牧野区杨岗大队一村民”的举报信放在了记者的案头。该举报信举报新乡市古龙实业公司(即原牧野区杨岗村)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周铭义在任职期间伪造失业证明,骗取国家24个月失业保险金1万余元的恶劣行径。
对此,记者将信将疑。信的是,举报村民将周铭义的身份证编号、任职履历、骗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时间、数额提供得清清楚楚,不像诬告;疑的是,市古龙实业公司在新乡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其总经理怎会把这点钱看在眼里而不惜弄虚作假呢?
7月13日,记者将举报信转交给了新乡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的李主任,请该中心查一查此事是真是假。李主任在电话中表示:我们一定认真调查,并尽快给予答复。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的行动真的很快。7月16日,李主任电话回复记者说情况已查明,举报情况属实,并传真来了《关于周铭义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关情况的处理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载明:周铭义2004年2月在古龙实业公司参加失业保险,2007年5月转入新乡市潜水泵厂(系古龙实业公司的下属企业),同年11月在潜水泵厂失业。2008年1月,牧野区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手续,并从当年3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2010年2月领取结束,共计24个月,11616元。《意见》说:周铭义已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且缴费满一年以上,符合《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但周铭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担任新乡市古龙实业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属于就业状态,不应该领取失业保险金。为此,该中心派人向周铭义讲解了有关失业保险的政策,并要求周铭义退回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周铭义表示配合,并退回了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