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市直机关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社会评价活动

2010-06-22 10:59: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大河新乡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新乡市本月底将在市直机关重点行政执法科室(机构)中开展社会评价活动,社会各界可以对近30个评价对象的工作作风、执法检查、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向市优...

    大河新乡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新乡市本月底将在市直机关重点行政执法科室(机构)中开展社会评价活动,社会各界可以对近30个评价对象的工作作风、执法检查、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向市优化办反映。


    据市纪委有关人员介绍,此次评价对象为市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27个部门的30个内设科室或授权(委托)执法机构。


    评价内容包括:一是企业安静日执行情况。赴企业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新乡市赴企业检查暂行办法》,企业安静工作日内是否按规定审批办理《赴企业检查通知书》,依法需要突击检查的是否按照规定报告。二是行政执法告知情况。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告知当事人;是否严格执行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做到程序合法、处罚正当、票据合规。三是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是否告知当事人自由裁量权阶次标准。四是文明执法情况。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是否亮证执法,是否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不文明行为。五是政务公开情况。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行政相对人等政务活动内容是否向社会宣传或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六是廉洁执法情况。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是否存在借行政处罚名义,借机向企业拉赞助或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如有意见和建议,市民可拨打电话0373-302101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nxxyhb001@163.com


    此次评价对象名单为:市发改委物价检查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农机局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队、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市统计局政策法规与制度管理科、市工商局市经济监察支队、市地税局稽查局、市国税局稽查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管理处和市客运管理处、市房管中心房屋产权监理处、市卫生局卫生监察大队和卫生监督检验所、市商务局畜禽屠宰执法稽查队(商务监察支队)、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市农业局植保植检工作站、市文化局文化稽查队、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科、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和治安警察支队、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市公路局路政科(路政监察支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大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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