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失学少女的维权路

2009-12-16 11:14: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大河新乡网讯 “没想到俺的事竟让省高院院长这么上心,帮俺免费立了案,俺终于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讨要债了!” 卫辉市16岁失学少女郭玉娇,接到卫滨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时,激动得直抹眼泪。此前,郭玉娇之...

    大河新乡网讯 “没想到俺的事竟让省高院院长这么上心,帮俺免费立了案,俺终于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讨要债了!” 卫辉市16岁失学少女郭玉娇,接到卫滨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时,激动得直抹眼泪。此前,郭玉娇之父曾因为讨账未果跳井自杀导致精神障碍,郭玉娇因此辍学。12月14日,记者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郭父起诉的追讨工程款一案已经正式通知被告应诉,并会在答辩期满后安排开庭。卫辉市一家卫校已经同意免费接收郭玉娇入学。


    修路修出噩梦


    2006年9月,卫滨区平原乡水南营村准备修一条村村通公路,经卫滨区交通局、平原乡政府、水南营村村委会研究承包给郭父,每平方米60元,共计修路款407040元。


    郭玉娇说,没想这次修路成了她家噩梦的开始,为了修路,郭父向亲戚朋友借款,借高利贷。由于水南营村村委会一直不给钱,郭父在已经投入了不少资金的情况下骑虎难下,只有再借高利贷修路。道路修好后,水南营村村委会仍然不付工程款。郭父向卫滨区政府、信访局、交通局、新乡市信访局、新乡市交通局、新乡市建设局清欠办等多个部门反映过情况。路已修好3年多了,跟郭父干活的30多名民工至今没能领到工钱。


    欠款逼人轻生


    由于水南营村村委会一直未付修路款,民工和债权人经常到郭家上门讨账。因为没有钱还债,郭家惟一的生活来源——9亩耕地被债权人扣押,郭家铁门也经常被人砸得坑坑洼洼,全家人每天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面对要账难的窘况,饱受苦难的郭父痛不欲生。2008年8月的一天,郭父终因忍受不住要账的痛苦和无奈而跳井自杀,幸亏被一位村民发现才幸免于难。但此次跳井导致郭父精神出现障碍。


    由于生活无着,郭玉娇的爷爷、奶奶、妈妈生病没钱买药,只能忍着。更让郭玉娇伤心的是,今年春节过后,她因为没钱缴学费而辍学在家。


    法院积极介入


    11月27日,《河南日报》以《我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为题刊登了郭玉娇一家讨要工程款的艰难经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社会发出了“我今后的路该怎么走”的呼唤。


    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看到该报道后,十分重视,并当即作出批示。他要求省高院办公室、民一庭及新乡中院负责同志代表法院看望郭玉娇父女。如果郭春安提起诉讼,法院将积极、公正、高效地办理案件,并要求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解决郭玉娇上学问题。


    随后,三级法院的法官们按照张立勇的批示,立即赶到卫辉市看望郭玉娇父女,并了解相关情况。第二天,新乡中院院长王伯勋亲自主持协调会,召集中院办公室、民一庭、立案庭及卫滨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及郭玉娇一家协调该案件的办理。卫滨区法院启动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派专人指导郭玉娇父女写好了诉状,当天办理了立案手续和诉讼费缓交手续。


    王伯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从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和现实国情来看,能动司法更加符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坚持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时代要求。当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主动为受困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No.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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