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2-11 14:28:12 来源: 新乡日报 点击:  收藏

(2026年2月10日新乡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聂涛检察长所作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聚焦“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和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强化检察监督,依法履职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持续加强高质效检察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在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中争先出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王艺元

关于

头条推荐

热点推荐

新闻高清图集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